关于进一步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即日起依法强化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现公告如下:

1、我司各类营业网点(含自有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合作代理点等)在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有线宽带等入网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二代及以上),政企单位客户统一办理入网手续的,还需同时提供政企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单位责任人、经办人、使用人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使用身份证识别设备进行核验并登记,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现场拍摄、留存用户现场照片。针对身份证以外的其他有效证件客户,需到我司自有营业厅办理开户入网手续。对于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将不提供相应服务。

2、在网用户使用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电信业务尚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的,政企单位客户尚未完整登记单位信息、责任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具体电话使用人身份信息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我司将根据国家规定限制用户办理业务、依法停止通信服务。请尚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尽快持有效证件原件和本机号卡至我司自有营业厅进行实名补登手续,以免影响正常通信服务。

3、自2016年11月1日起,我司对个人用户同一身份证件开户实施一证五号限制,同一用户在用电话卡超过5张的,不得再办理新卡。用户办理过户手续的,须双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我司自有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4、未满8周岁(不含8周岁的用户不可办理电话用户入网;未满16周岁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用户,由其法定代理人在自有营业厅代为办理,如实登记用户和法定代理人证件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法定代理人照片。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21031

 

 

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用户: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供8周岁(含)至16周岁(不)的未成年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等;

②委托他人办理业务,委托代办人应同时提交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用户:

①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②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③单位用户办理的电话用户入网,应同时提供实际使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